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的纳税人应于何时缴税?

*视频相关由火山(微赞、微吼)提供服务支持

课程目录

问题描述


总局发布文件,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到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再缴纳今年后几期的企业所得税。

那2021年首个申报期是指2021年1月还是2021年4月?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具体是指,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7月、10月办理第二、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只申报不缴税,应缴税款延缓至2021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税款一并缴纳


END

版权声明:本网站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图片等)著作权均归畅捷通社区所有。未经授权许可,观众用户不得以任何载体或形式使用当前的内容。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回复

授课教师

最新学员

学员动态

新年大吉
  • 冬去山川齐奇丽
  • 喜来桃里共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