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相关由火山(微赞、微吼)提供服务支持
课程目录
政策原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
政策解读
在这项政策执行中,许多人存在误解,你是否也是这么认为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误解一: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就不能销售免税政策。
错误分析:现在的小规模纳税人基本都是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哪怕该季度中有1个月或2个月的销售额超过10万元,只要季度总销售额未超过30万,就可以享受该免税政策。
案例1:某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纳税,2020年7月销售额5万元,8月销售额11万元,9月销售额13万元。因为3季度销售总额29万元<30万元,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误解二: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出30万元,只针对超出部分缴纳增值税。
错误分析:按季度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季度销售额超出30万元,则不能享受该免税政策,应当全额纳税。30万是判断能否享受该免税政策的一个标准,而不是应税收入的扣减额,这一点要与个人的扣除额区分开。
案例2:某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纳税,2020年3季度的销售为40万,因不能享受免税政策,需要全额纳税,应交增值税=40*1%=0.4万元。
误解三:小规模纳税人只要销售额没有到达起征点,就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
错误分析:小规模纳税人是否缴纳增值税,不仅仅与销售额有关,还与企业是否开具专票相关。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代开)专用发票,需要按不含税的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案例3:某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3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25万元,其中开具专用发票8万元,剩余的开具普通发票。应交增值税=8*1%=0.08万元。
误解四: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代开专用发票已经缴纳了增值税,只要自行开具的普票没超过30万,就依然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错误分析:30万销售额是指企业销售总额,与纳税人是否开票、开具专票或普票无关。
案例4:某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3季度取得销售收入40万元,其中代开专用发票12万元,已经缴纳税款。开具普通发票23万元,另有5万元未开具发票。应交增值税=40*1%=0.4万元,代开专票的预缴税款可以冲减当月应交税额。
误解五: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开票额超过30万元,就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错误分析:有下列三种特殊情形,即使开票额超过30万,也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情形一:开票额包含销售不动产收入,扣除不动产收入后低于30万的。
案例5:某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3季度开具发票36万。其中销售不动产收入8万,则扣除销售不动产收入后的销售额为28万元,低于30万,依然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情形二: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扣除差额后销售收入低于30万的。
案例6: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3季度开票4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5万元。该小规模纳税人扣除分包款后的销售额25万元,小与30万,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情形三:当月开票额包含前期已经申报纳税的未开票销售额,单月实际销售额低于30万的。
案例7:某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第3季度共开具发票38万元,其中10万元的发票是补开第2季度已申报增值税的发票,由于第3季度实际销售额只有28万元,可享受免税优惠。
版权声明:本网站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图片等)著作权均归畅捷通社区所有。未经授权许可,观众用户不得以任何载体或形式使用当前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