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期来看,社保合规化是大势所趋,社保入税后,企业更应该关注社保纳税主体、数额等问题,通过改善用工结构等方式,降低用工成本。在这里,总结了几条应对思路,供大家参考:
1、适当聘用离退休人员。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不再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也不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说离退休人员返岗的无须再缴纳社保。
例如:公司某些顾问岗位,并不需要进行高强度的劳动,更多了借助专家的专业性,某些退休专家在这方面更具有优势。
2、部分岗位采用“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只需要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但要注意“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限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例如:对于餐饮类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灵活使用零时工、钟点工的可操作性较强,优势明显。
3、企业基础岗位人员或非核心部门人员,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劳务派遣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需要直接为其缴纳社保,可以依据现有的市场行情,选择有资质的合作伙伴,转移用工风险。
例如:在外地设立的分公司、销售门店等。
4、劳务内包或外包。公司内部分裂一部分人员,分别成立小微企业或者个体户,并以小微企业、个体户的名义承接公司分配的业务。但这需要进行缜密的筹划与准备才可实施。但是,对于一些非核心的、配套的业务,还可以采取外包的形式寻找合作伙伴,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既降低了成本,又提升了品质。
例如:企业的职工餐饮、产品代工等。
5、对工资较高的员工,可以调整薪酬结构,例如采取股权激励的措施,让员工成为股东享受分红,该部分便不需要纳入社保缴纳基数范畴。
6、将工资福利化。通过降低工资基数,增加更多的非货币性福利,达到降低社保基数的目的。比如给员工提供住房,班车服务,这些没有货币化的福利,不属于社保基数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