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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系列产品新个税政策解决方案


T3 系列产品新个税政策解决方案

业务场景:

2019 年 1 月 1 日实行个人所得税专 项附加扣除新政, 新增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项目 :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大病医 疗 、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 、老人赡养费 。此 六项扣除项目均为 税前扣除项目。并在此基础上 实行新的个税计算 方法,累计预扣法 。

累计预扣法是指 ,扣缴义务人在一个 纳税年度内 ,预扣 预缴税款 时 ,以 纳 税 人截至 当 前 月 份 累 计 工资 薪 金 所 得 收 入 额减 除 纳 税 人申报的累计基本减 除费用 、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和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为累计预缴应纳税 所得额 ,适用工 资 薪金所得预扣 预 缴 税 率 表 ( 年 度 税 率 表 ), 计 算 累 计 应 预 扣 预 缴 税 额 , 再 减 除已预扣预缴税额, 余额作为本期应预 扣预缴税额。

总体方案:

工 资 管 理 , 在 工 资 项 目 设 置 节 点 预 置 六 项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项 目 ; 工资计算专员通过 E XC E L(数据接口管理 )导 入 已 采 集好 的 员 工 专项 扣 除 额 度 ,在 工资 变 动 计 算 时 对 该新 增 工 资 项 目 可 以手 工 编辑修改 。每 月 工 资 类别月 结 时 相 关 专 项 扣除 项 目 不 清 零 可 按上 月 工 资 扣除标准自动携带, 可个别修改。

针对政策 T 3 产 品对 于 前 期 员 工 的 专项 附 加 扣 除 项 目 的信 息 采集不做处理。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

子 女 教 育 、继 续 教育 、住 房 贷 款 利 息或 住 房 租 金 、老 人赡 养 费 。大病医疗为年度汇算 清缴项目,每月专 项附加扣除项不涉 及。

补丁操作流程:

一、 安装 T3 补丁(补丁支持 T3-标准版 11.2,T3-标准版 11.1,低版本软件请升级至 T3-标准版 11.2)

二、 新个税税率表升级1、延用 2018 的工资类别

登录产品,在打开工资类别时,提示升级如下图:

如果选择是,则会重新更新税率表。如果选择否,则暂时不更新,但在下次打开该工资类别时会重新提示以上信息。

2、2019 年新建工资类别

登录薪资产品会直接更新税率表,无提示。

3、单工资类别、 多 工 资 类 别 , 会 按 不 同 类 别 , 按 最 新 个 税 表 预 置 , 升级规则相同

三、 工资项目设置

系统已预置子女教 育 、继续教育 、住 房贷款利息 、住 房租 金 、老 人赡养费 、 其 他 合 法扣 除 专 项 附 加 扣 除工 资 项 目 。如下图 :


  • 子 女 教 育 、继 续 教育 、住 房 贷 款 利 息 、住 房 租 金 、老 人 赡养 费 、其他合法扣除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工 资 项 目 为 系 统 预 置 , 不 能 删 除 。
  • 多工资类别下 , 专项 附 加 扣 除 项 目 由用 户 自 主 选 择 哪 一个 类别进行扣除。工资类 别汇总后重新计税 。
  • 如果客户已经 手工 添加 过 子 女 教 育 、 继 续 教 育 等 工 资 项目 ,系统将 不会 修 改 原 工资项目 ,并将 新 工资项目预置 成 “ 子女教育预置 ”、 ” 继 续 教 育预 置 ” 为系统工资项 .

四、 工资项目数据导入

维护-数据接口管理节点,选择 EXCEL 文档导入相关工资项目数据。


设置数据接口导入关系,确定导入:

也可修改导入内容:


点击〖数据传递〗按钮,系统就会自动将外部数据按关联字段一一对映地写到工资项目中

EXCEL 导入成功后,在工资变动节点会看到已导入的工资项目数据。


五、 工资变动

相关专项附加项目数据导入后,可进行后续的工资计算汇总,即采用累计预扣法按最新的个人所得税率进行计算。

  1. 居民个人累计预扣计算:


居民个人累计预扣法,工资模块个税计算逻辑算法:


第一个月税额=(一月收入-扣除标准-一月所有专项附加扣除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月税额=(一、二月累计收入-扣除标准*2-一、二月所有专项附加扣除项之和)*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第一月税额

第三个月税额:按以上方法累计推算,以后各月方法相同

例:某职员 2015 年入职,2019 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 30000 元,每月减除费用 5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 4500 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 2000 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1 月份:

应纳税所得额=30000–5000-4500-2000=18500 元

对应税率:3%速算扣除数:0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速算扣除数)

-已预扣预缴税额

预缴税额=(18500*3%-0)-0=555 元2 月份:

应纳税所得额

=(30000+30000)-5000×2-(4500+4500)-(2000+2000)=37000 元

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速算扣除数)

-已预扣预缴税额

预缴税额=(37000*10%-2520)-555=625 元


3 月份:

应纳税所得额

=(30000+30000+30000)-5000×3-(4500+4500+4500)-(2000+2000+20

00)=55500 元

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速算扣除数)

-已预扣预缴税额

预缴税额=(55500*10%-2520)-555-625=1850 元

以此类推……

  1. 非居民个人累计预扣计算:

非居民个税仍采用按月代扣代缴税算法。根据工资管理人员档案中的“中方人员”=否进行判断,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税。


六、 扣缴所得税

  • 新个税方案,去掉进入时重新计算提示,改为在工资变动计算时写后台数据
  • 新个税方案,去掉修改税率表后重新计算的提示,统一改为在工资变动计

算时重算

七、 相关报表

  1. 我的账表,支持新增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2. 各相关报表预置打印新增栏目。
  3. 各报表支持新增栏目预览输出。

注意事项

1、补丁更新后,新税率表未手工确认升级前,每打开打补丁前建立的工资类别,都会提示升级。

2、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由用户自己在 EXCEL 录入定额后导入,或是手工在工资变动中直接录入,并保证数据的正确性。

作者:畅捷服务社区 |  时间:2019年01月09日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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