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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会计或者易代账如何自动测算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一、场景还原


五金服宝贸易有限公司因为规模不大所以初建的时候设定为小型微利企业,财务小刘在季度申报所得税的时候想要系统自动能出具申报表的数据,那软件能实现小刘的这个需求吗?在软件里可是如何自动测算出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吗?以及在汇算清缴时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如何测算出减免的税额?









二、原理


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细胞,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对于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以及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1.1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对于企业税收范畴下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并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2)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提示1】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应当按照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额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提示2】资产总额,即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显示。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1.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2、好会计/易代账如何设置自动测算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以及减免税额的计算原理


①对于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先登录好会计/易代账,进【设置-财税设置】,在【税务信息】下的“企业所得税”中“小型微利企业”这项勾选“是”


②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进【税务管理--税表清册--企业所得税(A类)】,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和主表中自动测算减免金额(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其应纳所得税额=主表中“实际利润额”*25%,A2013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中减免税额对于0 < 应纳税所得额 <= 300万元,减免税额=主表中“实际利润额”*20%;本期应补所得税额(实际需缴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税额


 ③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税务管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在“012-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0107040)” 和主表中自动测算减免金额(依据财税[2019]13号发文和2021第12号公告), 其应纳所得税额=主表中“(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抵扣应纳税所得额)”*25%,“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净额-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A0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中减免税额,对于0 < 应纳税所得额 <= 100万元,减免税额=主表中“(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抵扣应纳税所得额)*22.5%;对于100 < 应纳税所得额 <= 300万元,减免税额=主表中“(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抵扣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20%+1000000*22.5%;应纳税额=应纳所得税额-减免税额








三、具体好会计/易代账中如何自动测算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举实例说明


假设五金服宝贸易有限公司2023年度,其从业人数100人,年资产总额1774283.76,当期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0.00元 ,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其2023年度第一季度账已做完








1、期初设置


对于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先登录好会计/易代账,在【设置-财税设置】,勾选【税务信息】下的“企业所得税”中“小型微利企业”的选项,点击保存









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①进【税务--税表清册--企业所得税(A类)】,其应纳税所得额=主表中“实际利润额”= 1000000.00元;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实际应纳税额=1000000.00*25%*20%=50000.00元;理论应纳税额=1000000.00*25%=250000.00元;所以减免税额=1000000.00*20%=200000.00元,本期应补税额(实际需缴纳所得税额)=250000.00-200000.00=50000.00元









3、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①进【税务-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主表中“(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抵扣应纳税所得额)”=52028元;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再减半企业所得税,所以实际应纳税额=52028*(25%-22.5%)或52028*25%*20%*50%=1300.7元;理论应纳税额=52028*25%=13007元;所以减免税额=52028*22.5%=11706.3元,应纳税额=13007-11706.3=1300.7元



②沿用上例,如果资产总额为10681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主表中“(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052028元;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2年3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实际应纳税额=(1052028-1000000)*25%*20%+1000000*2.5%=27601.4元;理论应纳税额=1052028*25%=263007元;所以减免税额=(1052028-1000000)*20%+1000000*22.5%=235405.6元,应纳税额=263007-235405.6=27601.4元



备注:


1:如果本年亏损,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此减免金额取数为0(不会计算出负数)

2:如果存在以前年度有亏损情况可以进【税务-企业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输入金额可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达到降低税负作用。

作者:畅捷服务社区 |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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