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检查中显示“广告与业务宣传费超过收入的15%,所得税调增额为XX元”,该如何快速核对?
【问题现象】
税务风险检查中显示“广告与业务宣传费超过收入的15%,所得税调增额为XX元”,该如何快速核对?
【解决方法】
1、取数月份:参与运算的数据的月份同凭证时间轴最新日期;
点击【总账】-【查看凭证】右侧时间轴显示的最新月份,如下图显示是23年6月份,即首页该模板核算的是6月份数据
2、取数科目:取数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销售费用-广告费,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点击【总账】-【余额表】,右侧时间选择6月份,右上角显示本年累计
①情况一:允许扣除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发生额463000+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发生额2000)*15%=69750;
广宣费:64000+6000=70000
所得税调增金额=70000-69750=250
②情况二:允许扣除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发生额463000+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发生额2000)*15%=69750;
广宣费:50100+6000=56100,56100<69750准予扣除,无需调整
3、综上所述:如果广告与业务宣传费超标,警告“超过收入的15%,所得税调增额×”;否则,提示“未超收入的15%”;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作者:沈海英 |  时间:2023年06月29日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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