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5.6~5.12本周练习答案及解析--经济法
【答案】5.6~5.12本周练习答案及解析--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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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章节练习
一、单选题:
1、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合伙人可以分期缴付出资
B、合伙人首次缴付的出资不得低于认缴数额的20%
C、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D、合伙人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
解析:答案B,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对首次缴付的出资额,没有法定限制。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事项中可以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B、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合伙人以房屋等不动产进行出资
解析:选项D,合伙人以房屋等不动产进行出资的,不用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的事务( )。
A、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B、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C、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D、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解析:答案C,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企业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因此选项C的说法不符合规定。
4、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入伙与退伙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
C、退伙后的有限合伙人对于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D、退伙后的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解析:答案C,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选项A错误。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选项B错误。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选项D错误。
5、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B、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1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C、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D、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解析:答案D;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二、多选题:
1、下列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 )。
A、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B、警察
C、在校大学生
D、商业银行工作人员
解析:答案ABD,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人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解析:答案AB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普通合伙人的规定,不适用于有限合伙人。所以A项正确、C项错误,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企业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BD正确。
3、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财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属于合伙企业财产
B、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由合伙人共同共有
C、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D、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解析:答案ABC,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并不需要其他合伙人的同意,选项D错误。
4、甲公司、乙公司、王某、张某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王某为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张某为普通合伙人。2016年王某发生车祸身亡,小王是其唯一继承人。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当然退伙
B、A企业将王某除名
C、小王可以依法取得王某在A企业中的资格
D、小王经甲公司、乙公司、张某的一致同意,方可取得王某在A企业中的资格
解析:答案AC;选项A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当然退伙;选项C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不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5、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中国的自然人
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D、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解析:答案B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三、判断题
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同时无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2、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甲没有按照协议的约定缴纳出资,那么甲只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
解析:×,合伙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同时还应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并且可以对其职权加以限制。 ()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的职权可以限制,但这种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才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或者债权人才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解析:√,题目的表述正确。
5、甲、乙、丙、丁成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事务,为了约束甲的行为,大家约定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甲自己承担亏损。这一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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