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头条】如何处理差额计税、劳务派遣个税等涉税问题?看这里!
【云头条】如何处理差额计税、劳务派遣个税等涉税问题?看这里!
*视频相关由火山(微赞、微吼)提供服务支持
本周的Q&A环节又来啦!
Q1: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A1:根据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根据财税〔2008〕151号第一条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属于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但该项财政性资金不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情形,所以不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范围。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的增值税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Q2:总分包差额纳税的款项是否包括设备款?
问题描述:总包方把电梯安装业务分包给分包方,分包方分别把电梯和安装服务给总包方按不同的税率开具发票,总包方适用差额纳税,那么在计算增值税时可扣除的分包款是否包括电梯的价款?
A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总局对此规定中分包款的解读是:总包方支付的分包款是打包支出的概念,即其中既包括货物价款,也包括建筑服务价款。
因此,如果在总分包差额纳税时,可扣除的分包款包括电梯的价款。
Q3:去年购入本月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能否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
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6号公告,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于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所以,企业去年购入本月开始使用的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比如,企业2018年购入但没有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在2019年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Q4:自然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如何缴纳个税?
A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规定。因此,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开票时不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规定履行预扣预缴并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如果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预扣预缴义务,再由纳税人按有关规定(2018年第62号)自行申报。
Q5:异地施工中对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申报个税?
A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规定
因此,建筑安装企业的异地工程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作业,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随时随地获取最新答疑
了解最新财税知识
产品实操干货
下方扫码,关注畅捷服务公众号
关注送好礼活动即将拉开序幕...
作者:李英瑞
编辑:小熊
版权声明:本网站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图片等)著作权均归畅捷通社区所有。未经授权许可,观众用户不得以任何载体或形式使用当前的内容。
畅捷通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