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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9-02 00:00

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的纳税人应于何时缴税?

*视频相关由火山(微赞、微吼)提供服务支持

问题描述


总局发布文件,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到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再缴纳今年后几期的企业所得税。

那2021年首个申报期是指2021年1月还是2021年4月?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具体是指,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7月、10月办理第二、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只申报不缴税,应缴税款延缓至2021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税款一并缴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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