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丨“红字发票”怎么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干货丨“红字发票”怎么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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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某些特殊情形时,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业务虽然常见,但是操作起来却往往让人头疼。今天梳理了红字发票开具的十个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
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是不能随意开具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时,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的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一旦跨月、或者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则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怎么开?
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四步:红字信息表填开、上传信息表至税务局端系统、下载生成编号的信息表、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纳税人可以通过金税盘或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开具所有红字发票都需要先填开《信息表》,目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红字发票不需要填写《信息表》,可以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信息表》由哪一方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申请填开《信息表》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并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在购买方,由购买方填开《信息表》。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无法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在购买方,由购买方填开《信息表》。
(3)销售方申请的情况,发票没交给购买方,或已经退回,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销售方,由销售方填开《信息表》。
所以,简单来说,发票联和抵扣联在谁手上就由谁提交申请。
信息表上传不成功是什么原因?
(1)在上传红字信息表时提示蓝字发票有认证记录,不能上传。系统里有认证记录就说明该张发票已经被购买方认证了,应该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然后将审核通过并生成了编号的红字信息表交于销货方,由销货方开具负数发票。
(2)蓝字发票不是本月或上月开具的,不能上传。销货方在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时勾选了“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只有本月或上月开具的、尚未交付购买方的发票,在申请红字信息表时才能选择这一项。不属于这个情况的,要勾选“因开票有误买方拒收的”才能完成上传。
(3)红字信息表金额大于蓝字发票金额。出现这个提示时,首先要核实信息表的金额是否准确,若无错误,则是因为对同一张信息表重复上传。
《信息表》是否需要校验?通过什么方式校验?《信息表》有误是否可以作废?
需要校验。
纳税人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可在开票系统中申请并获取校验结果,即在开票系统中通过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也可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申请校验),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错误且尚未使用的,纳税人可申请作废。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撤销。
开具红字发票有没有时间限制或金额限制?
(1)没有开票时间限制。
以前年度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业务属于规定红字发票开具范围的,在本年度也可以开。
(2)有开票金额等内容限制。
开红字专票时限制: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时,可以仅就退回或折让的部分填写《信息表》,也就是部分冲红,商品行信息按原蓝字发票内容填写。如果是销售退货,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填写负数,单价填写正数;如果是销售折让,不需要填写数量。申请上传《信息表》审核通过之后,销售方依信息表开具部分冲红的红字专用发票即可。《红字信息表》要和红字专用发票一一对应。
开红字普票时限制: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是否需要认证?
红字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
(1)如果红票对应的原票没有认证过,不需要再补认证;
(2)如果红票对应的原票认证过,则需要在开出信息表的次月申报期内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3)如果把红字发票认证了,就需要去大厅手工采取强制通过的方式申报清卡。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发生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情况,如何处理?
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
不符合作废条件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纳税人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1)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通过开票系统开具对应红字发票。
(2)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3)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
频繁填开红字发票有风险吗?
是否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是纳税人更据经营的需要来开具,一般情形下无风险。
但是如果以减少缴税或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人为地调节纳税时间,调节收入,税务机关会通过系统的后台数字分析,发现问题,实施重点检查,对超过正常开票一定比例的红字发票,税务机关会重点监控。
例如:税务机关按照红字发票金额占蓝字发票金额的比例建立预警模型,来筛选红字发票开具数量或金额过多得纳税人,用于加强对红字发票的管理。
提醒:对已开具的红字发票纳税人要保留原始合同,购销双方的协议、出入库单、退库单、运费发票等证明开具红字发票业务的真实性原始资料,以备税务机关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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