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要用!10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年底要用!10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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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2月,财务进入每年的忙碌期,一边要全面梳理今年的账务情况,为年结和汇算清缴做准备,一边要做下一年的预算。今天先跟大家一起梳理各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二)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特殊情况: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不受上述12%的限制。
(三)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需要调整。
(四)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五)党组织工作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准予扣除;
(六)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软件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允许按照实际发生额100%全额税前扣除
(七)业务招待费:符合条件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九)补充养老保险: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十)补充医疗保险: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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