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修改应交税费取值公式?
如何修改应交税费取值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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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务处理完毕之后,我们会检查报表数据,当检查到资产负债表的应交税费科目时,发现金额和余额表内应交税费一级科目的余额不一样,这时候内心会很困惑,以为取数发生了问题,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目前软件内是按照财会(2016)22号文件,将增值税相关部分明细科目(如:进项税额)的借方余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如果不习惯这种取值方式,在好会计软件中,可以通过修改公式,转为以前传统的取值方式。
1.进入【报表中心】-【资产负债表】,点击【应交税费】-【FX】,删除所有明细科目的余额取值,只留一级科目【2221应交税费】的取值;
2.点击【其他流动资产】-【FX】,删除所有和税费相关的明细科目的余额取值,只留【190101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的取值:
注:若想改回软件默认的取值方式,可分别点击“应交税费”和“其他流动资产”编辑公式框内的公式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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