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时出现‘税金及附加’取数问题要如何解决
报税时出现‘税金及附加’取数问题要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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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申报利润表的时候,可能会出现税金及附加的金额小于下面的明细金额,这样在申报时,会提示‘税金及附加项目列第三行小于第4+5+6+7+8+9+10行总和’的报错,在咱们软件中,则体现为:
出现这样的问题,一般是退税造成的,发生退税时,我们会做两张凭证:
1、收到退税凭证;
2、冲销计提税金凭证;
而利润表中,税金及附加的取数规则为‘净额’,下面的明细科目,如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取数规则为‘贷方发生额’,根据我们上面做的两张凭证,税金及附加的取数= -1200,下面三个明细科目的取数=1200+(-1200)=0,就会导致税金及附加项目列第三行小于第4+5+6+7+8+9+10行总和。
要解决这类问题,我们只需要修改退税凭证的记账方向即可,如下图:
1、收到退税凭证;
2、冲销计提税金的凭证则无需修改;
这样,利润表的税金及附加取数= -1200,下面三个明细科目的取数=0+(-1200)= -1200,金额一致。
作者:客户成功葛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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